1970-01-01

良之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870067 证券简称:良之隆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及召集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上午 10 点至下午 5 点。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都市产业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债权方式认购公司发行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以债权方式认购公司发行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28)。 
(二)审议《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为确定对象的股票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3.60 元人民币,发行股数为不超过 22,470,000 股(含 22,47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892,000.00 元(含 80,892,000.00 元),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和非现金资产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披露的《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28)。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需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本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进行详细规定,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19-030)。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实施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签署修改、补充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合同和文件; 

②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备案及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③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工作; 


④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⑤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事宜; 

⑥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⑦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审议《关于签署<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就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就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式、认购金额等进行确认,该《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及本协议后生效。 
(七)审议《关于对拟债转股涉及的债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议案 》 
为减轻公司偿债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其对公司债权认购公司股票。本次拟债权转股权涉及的金额为49,824,000.00 元。就本次股票发行,提请对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对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涉及的债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3-28 号)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对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涉及的债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19-03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组织股东由其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印章的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传真或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 09 时 00 分至 9 时 50 分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都市产业大厦 15 楼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尹志玲,联系电话: 027-82298673 ,传真: 
027-82719868 
(二)会议费用: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武汉市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武汉良之隆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2 日